并购案准了!统一砸290亿吃下家乐福 公平会有条件通过

统一集团并购台湾家乐福,公平会有条件通过。(示意图/本报资料照)

统一集团以290亿元收购台湾家乐福60%持股,公平会今(5日)宣布,统一企业公司与家乐福公司结合案,公平会在112年5月3日第1647次委员会议通过,不禁止其结合,但附加负担,以确保结合后「整体经济利益」大于「限制竞争之不利益」。

公平会新闻稿指出,企业结合是两面刃,一方面可提升经营绩效、有效共享资源及增加竞争力;另一方面,如果是大型企业之结合,也可能会产生市场竞争的疑虑或不利影响,所以公平会都会审慎把关。考量统一企业公司并购家乐福公司案,对于民生消费、供货商及其他流通同业影响重大,公平会于受理后,就着手进行审查程序,除询问零售通路同业之关切面向外,并邀集上游供货商所属相关公(协)会、学者专家、产业主管机关及消费者保护主管机关充分讨论,以广纳各界意见。

统一企业公司表示,其与家福公司结合未改变既有市场结构,且可稳定家福公司之经营,维持企业文化,保障员工及消费者权益,该公司并提出多项承诺以促进整体经济利益。但供货商、零售通路同业及各界对于本案仍有相关疑虑,如结合后参与结合事业的零售通路更为完整,市场将更趋集中、统一企业公司在上游食品制造产业的重要地位会影响下游其他零售通路同业之经营,及中小型的供货商是否在交易上处于更不利的地位等。

公平会进一步表示,针对上述疑虑,均已审慎评估详加分析。为消弭本结合限制竞争之疑虑,并确保整体经济利益大于限制竞争之不利益,经过审议后决议不禁止其结合,但对参与结合事业附加负担。

公平会另指,统一企业公司在申报结合的程序中,主动提出保障中小型供货商权益之强化措施,并承诺多元进口商品经营方式、支持公益活动、支持有机商品与生态农法商品等,有益于整体经济利益,公平会希望此一结合,也能带给业者、消费者、社会大众多赢的综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