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士林银行30万逃亡「摀脸喊对不起妈」 法官裁定羁押

林男当时持刀架住刘女脖子,逼行员交钱。(图/记者张曼苹翻摄)

记者张曼苹/台北报导

台北市士林剑潭路上瑞丰银行20日遭抢,48岁林姓男子水果刀架住前方排队刘女,得手台币30万元后,从容地骑上偷来机车逃逸,警方根据林男到邮局汇款资料顺利逮到人,检方复讯后,向法院声押林男。士林地院昨晚审理后,认为林男涉犯5年以上重罪,且有湮灭证据及逃亡之虞,因此予以羁押,但被告无勾串证人共犯情形,因此无禁见必要。

士林地院昨晚召开羁押庭后,已于晚间12时许裁定羁押。法官认为,林男落网后坦承加重强盗窃盗等犯行,且有卷内各项证据可佐,林男涉犯加重强盗罪,犯罪嫌疑重大,该罪为5年以上有期徒刑之重罪,林男犯案后丢弃安全帽及水果刀,又变换交通工具,有湮灭证据及逃亡之虞,且先前曾2006年间犯下加重强盗犯罪,又因缺钱花用再犯本案,亦有反复实施同一犯罪之虞,因此有羁押之必要;至于检察官声请禁止接见通信部分,因被告无勾串证人或共犯之情形,故未予禁见。

警方调查户籍设在北投的林姓男子平时与女友住在汐止,2006年曾犯下邮局27万抢案,当时逃亡18天后,拿12万元自首,判刑3年8个月,没想到这次又以同样手法抢银行林嫌20日上午11时从汐止出门后,先到善导寺捷运站偷一辆机车,骑到瑞丰银行后发现机车没油,又继续往前骑偷另一辆机车返回银行抢劫,得手30万元后随将机车及安全帽丢在剑潭捷运站,改搭计程车逃逸。

▲林男得手30万后,到光华商场附近邮局汇款。(图/记者张曼苹翻摄)

专案人员过滤监视器找到计程车司机,得知林嫌下车前曾问「附近有邮局吗?」,进而发现林嫌到光华商场旁邮局,用无折存款汇27万还款给友人,透过汇款资料确认林嫌身份,而林随后拿剩余3万到光华商场想买Iphone8,但因为没有现货,就改用1万2千元买i6,最后搭计程车返回汐止找女友。

林嫌落网后向警方供称,因为自己有购物强迫症无法控制,曾拥有3辆汽车、4辆机车以及10几支手机,也有吃药控制病情,曾向友人及地下钱庄借钱,债务压力庞大,再加上犯案当天吃药恍惚,才会挺而走险决定抢银行,「我对不起妈妈。」

▼林男遭裁定羁押。(图/记者张曼苹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