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被辗死就遭夹死」同仁惊险57秒 22岁警击毙嫌:没开枪才失职

▲22岁员警颜利丞说同事性命摆第一,「这是身为一个警察,你应该要做的事情。」(图/东森新闻

记者陈俊宏/综合报导

台南市55岁通缉犯翁国铭拒捕、开车拖行28岁员警刘耿铭,遭警方连开6枪击毙。22岁员警颜利丞说,这是他从警1年半来首次开枪,看到同事生命很危险,「如果没开枪救人,我才是失职。」刘耿铭表示,他当时如果放手就是飞出去被辗死,「脚没伸进去就是被安全岛夹死」。24岁女警吕珮珉也是从警第一次开枪,她指出,很遗憾嫌犯身亡,「但如果重来一次还是会」。警政署也力挺员警执法,但翁母认为「你可以射他脚,但不可以射他身体。」

16日上午,台南市永康分局大桥派出所员警刘耿铭前往北区西门路上的肉粽店附近埋伏,等候友人吃肉粽的翁国铭走出,待对方现身,立即上前表明身分准备逮人。翁嫌见状后先是一愣,随即表示愿意配合,「不会啦!我不会跑啦」,要到座车内拿取物品,随后钻进车内发动引擎企图逃逸。

刘员见状冲到驾驶座,控制方向盘与翁嫌抢夺钥匙。翁嫌不顾员警的身体一半悬挂在车外,踩下油门冲到左前方快车道分隔岛。颜利丞、吕珮珉赶赴现场,见同仁车门夹住拖行,立即掏枪朝翁嫌座车车轮车体连开6枪,其中1发子弹射入翁的右下肋骨处、穿胸而出。翁当场血流如注,瘫卧在驾驶座一动也不动,送医不治。

▼翁母质疑警方开枪,「他只是拒捕而已,你把他打死就不对了,你可以射他脚,但你不可以射他身体。」(图/东森新闻)

历经惊心动魄的57秒,刘员遭拖行10多公尺,经送医后发现有脑震荡、右膝盖挫伤,还得住院观察;颜员手部有擦挫伤,吕员破窗时遭玻璃割伤左手,所幸治疗后都无大碍。翁嫌同伙则趁乱逃逸,正由警方追缉中。

对此,翁嫌母亲痛斥警方,「我有意见,第一,他没有拿枪,第二,他只是拒捕而已,你把他打死就不对了,你可以射他脚,但你不可以射他身体。你打他脚,他不会跑啊,看他多会跑。」

刘耿铭和吕珮珉都是104期特考班毕,106年7月分发到大桥所;颜利丞则是警专33期毕业,105年10月到大桥所。刘耿铭说,当时他一手抓方向盘,一脚卡在驾驶座,车门没关,「我如果放手就飞出去被辗死,或是我脚没有伸进去,就是被安全岛夹死。」

▼刘员当时一手抓方向盘,一脚卡在驾驶座,他说,如果放手就被辗死或遭安全岛夹死。(图/记者林悦翻摄)

▼1发子弹射入翁嫌的右下肋骨处、穿胸而出,送医不治。(图/记者林悦翻摄)

颜利丞说,当下同事已被拖行,情况相当危急,他先朝车辆方向打、避开致命部位,「同事生命已经很危险,先开枪制止,这是身为一个警察,你应该要做的事情。当下你已经没有开枪的感觉,因为不是个人的感觉,同事的性命是摆第一。」他认为,如果没开枪才是失职。吕珮珉说,这是她从警第一次开枪,得知嫌犯不幸身亡很遗憾,「但如果从来一次还是会这样使用警械」。

颜父也力挺儿子,「他当然是会害怕,我们当家长的还有希望社会上的舆论,能够站在警察这边,我们家属也是全力的支持小孩,不然社会上没有这些警察来保护我们这些好人,好人就会被人家欺负。」

▼台南市警局长黄宗仁探视受伤的刘员。(图/记者林悦翻摄)

▼颜员的手部有擦挫伤。(图/记者林悦翻摄)

警政署表示,员警当时在执行勤务前就已确认对方是通缉犯,属于「逮捕程序」,与「一般路检盘查」有别;员警为制止对方逃逸,在车门已打开时,欲取下钥匙,属逮捕通缉犯的必要强制手段

警政署说,此作为也是为阻止通缉犯逃窜时,车辆可能暴冲伤害无辜民众,有其必要性。警政署希望社会与司法能成为维护治安后盾,捍卫警察执法尊严与伸张公权力

▼吕员破窗时遭玻璃割伤手部。(图/记者林悦翻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