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说法/台电有责任!寿星儿遭高压电死…母接回家泪崩「生日变忌日」

地方中心/综合报导

台中大甲区一处高压电线于本月20日被雷雨打落,此时一名25岁周姓男子刚离开工厂要去休息,骑机车涉水,意外辗到电线,1.14万伏特瞬间通过全身周男送医急救仍濒死,其母亲痛哭,儿子的生日就在21日…最后家属办理出院,带周男回家,绝望地迎接忌日…律师表示,台电有责任

▲周男20日遭掉落电线电击,21日生日当天因伤重过世。(图/记者陈玉翻摄)

台电苗栗营业处副处长苏英贤表示,雷击脱落的电线因没接触地面造成大规模的漏电,但系统没超过负载,无法侦测异常,只有消防队通报才能第一时间处理。律师徐立信认为,供电、停电等异常,台电应该要有通报系统才对,如今导致憾事发生,有监控疏失,台电应负起维护管理的责任,若依照刑法业务过失致死罪来看,管理者可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得并科3千元以下罚金

律师蔡瑞麟解释,先看该处电线的管理者,是否为当地政府管理的公共设施,如果是,可申请国赔,但一般来说,电线是台电在管,而台电只是受委托行使公权力,为一个国营的私经济机关,不适用国赔,因此民众发生意外,应透过民事诉讼求偿。

蔡瑞麟表示,可根据民法当中的这3条向台电求偿:第191条 土地上之建筑物或其他工作物所致他人权利之损害,由工作物之所有人负赔偿责任。第192条 不法侵害他人致死者,对于支出医疗及增加生活上需要之费用或殡葬费之人,亦应负损害赔偿责任。第195条 不法侵害他人之身体、健康、名誉、自由、信用、隐私、贞操,或不法侵害其他人格法益而情节重大者,被害人虽非财产上之损害,亦得请求赔偿相当之金额

骑士触电死亡,母亲绝望,没想到儿子的生日,竟然变成忌日。(图/翻摄自当事人脸书

据了解,电线被雷雨击断后,泡在积水马路当中,一名妇人行经路段被电倒,幸好过没多久,电线断电一旁工人才能上前帮忙,迅速将其送医(经治疗后无大碍)。但妇人刚被救走不到10分钟,周男骑车经过,电线却因不明原因复电,他脚着地后瞬间被1.14万伏特的电击全身,随后晕倒趴在水中

目击民众不敢上前,旁边的工厂人员担心周男安全,甚至出动堆高机救人,却无法将周男勾起,又因高压电复电而不敢接近,直到消防队通报台电,才再次进行断电。

周母接到通知后立刻赶到医院,痛哭说儿子明天(21日)就生日,现在却命危躺在病床上,「我甚么都不要,只希望可以把他救回来」。后来台电到院关心周男伤势,但未和家属谈到赔偿事宜。后来院方急救到21日凌晨,周男仍是濒死状态,母亲已绝望,最终办理出院手续,接周男回去苗栗的家,送他最后一程

周妈悲痛表示,儿子是外勤维修,因为要换成汽车才回家,平常很少会在中午的时候回来,结果没想到就遇到这样的事情,加上事发突然,根本没有机会听到他说今年的生日愿望是什么。

▼周母看着即将过生日的儿子,躺在病床上命在旦夕,哭着求院方救人。(图/院方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