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万代价交往上床 妇人急催钱诬告性侵遭判刑

▲想当男女朋友,钱来也!

地方中心/彰化报导

彰化一名已婚妇人和男同事约定30万元可以交往,继续发展下去总价50万元,两人交往后,多次发生关系,后来妇人因故反悔控同事性侵,检方不起诉处分,同事控告她诬告,法院判刑2个月,缓刑2年。

根据彰化地方法院25日公布的判决书指出,58岁妇人与同龄男同事发展出办公室恋情,妇人表示愿以50万元代价对方交往,同事说愿意先付30万元与她交往,如果发展良好,才愿意继续付钱付到满50万元。

妇人同意同事所提的条件,同事也多次付钱给妇人,两人多次相偕上汽车旅馆发生性关系,后来妇人不满同事拒绝购买土地资助她的儿子工厂,因而拒绝同事希望发生关系的要求,并到警察局报案说同事性侵。

彰化地检署侦办妇人所指控的性侵案,予以不起诉处分,妇人不服声请再议,台中高分检署将案件发回,性侵的部分检察官仍决定不起诉。同事反告她诬告,彰化地院判妇人有期徒刑2个月,缓刑2年,全案仍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