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马英九的合照」富商遭仙人跳 妻被诬告!小三判刑
▲富商偷情被仙人跳,太太还被小三告发诬告。(图/示意图/翻摄自视觉中国CFP)
一名长期支持前总统马英九的林姓制药公司总裁,4年前与王姓女子外遇,却遭偷拍性爱光碟,被威胁「帮安排与马英九合照」。其妻子出面要求取回母带,却被王女告发涉犯诬告。但检方侦办后,林妻获不起诉处分,王女反而挨告。台北地方法院审理,依诬告罪将王女判处1个月有期徒刑,全案可上诉。
根据判决,在台湾代理、销售大陆药品的林姓富商已婚,自称与前总统马英九关系良好。2015年11月间,在王姓女子的个人工作室及住处发生性关系,被王女预先架设的Dropcam网路监视录影设备偷拍下过程,并将影片传到网路云端硬碟,同时烧录光碟,交给友人金姓男子。
金姓男子取得光碟后,2度打电话威胁林男,要求帮忙安排与时任总统的马英九合照,否则外流性爱影片并向媒体爆料,但被拒绝,金男转而向林男的妻子告密。
只是林妻看在夫妻17年情份上,交付一张10万元支票,希望能拿回「母带」。不过王女事后发现支票遭挂失止付无法兑现,又被林妻提告妨害秘密,便到台北地检署告发林妻涉犯诬告。
王女强调,10万元是林妻感谢她和金男帮忙将性爱影片截图,作为离婚证据,没想到反悔,还向警方报案谎称支票遗失。林妻则反驳,当时只希望能赶快拿回母带,但金男告诉她支票掉了,才会听从银行的建议,到警局报案。检方采信林妻的说法,以无诬告犯意,将林妻处分不起诉,王女反被控诬告。
法官认为,检察官已对林妻不起诉处分,又王女在开庭时自白犯罪,因此判处王女1个月有期徒刑。至于妨害秘密部分,2018年5月,高等法院已将王女判刑3个月,可易科罚金9万元定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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