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王揪人妻上摩铁还想「公厕再战」 挨告却掰:我被仙人跳
一名林姓男子热恋林姓人妻,不仅相约到摩铁上床,后来还逼对方在厕所发生性关系,事情被林女丈夫知道后便签下切结书,承诺会赔偿50万元,但后来给了3万又不想给,反告对方「仙人跳」,不过二审法院认为并没有诈欺的嫌疑,因此他还是要赔剩下的47万元,全案确定。
据判决书,林男在市场卖水果,因此认识了来买水果的林女,渐渐萌生爱意,他也主动询问对方连络方式、有空的时间,想要进一步发展关系,2人后来就在2014年9月一起到汽车旅馆床战,但隔月他却逼林女到厕所想再次发生关系,吓得对方逃离后坦承外遇,而林女丈夫找上门后,他也承认自己是小王,并于台中市第五警分局水湳所前签立切结书,表态愿意赔偿50万元,并保证从今以后不再跟人妻有任何的联络以及见面,同时先给付3万元,但后来却不愿再付,还反咬对方是仙人跳。
林女丈夫事后提告,要求林男赔偿剩余的47万元,而一审合议庭认定林男确实有与人妻发生性关系,而且当初签署切结书也没有遭到强暴胁迫,或是违反自己意愿,因此判他仍需赔偿47万元,上诉二审仍维持原判,全案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