喊「不要」不等于不要3P 法院判辣模诬告性侵反赔72万

法官辣模洛芬克诬告性侵。(图/达志影像美联社

国际中心综合报导

德国性感辣模洛芬克(Gina-Lisa Lohfink)先前指控遭两男性侵,还被迫拍下性爱影片一案,法院判决今日出炉,认为3P行为是经过同意后才进行,判洛芬克诬告,并罚款20,000欧元(约台币72万元)。洛芬克得知后当场落泪,坚称自己的确是遭到性侵,「我并不是为了成名才来到这里」。

29岁的洛芬克曾参与知名选秀节目「德国超级名模生死斗」(Germany's Next Top Model)而小有知名度,2012年她指控1名足球员和1名柏林酒吧员工性侵她,过程还拍成性爱影片。影片中可听到,洛芬克不断喊着「不要」跟「停止」,但多数证人都指证3P性爱是经过同意才进行,法官认为她喊着「不要」,不是不愿意进行3P,而是不想要被拍。

两名被告的性侵罪名先前已被裁定不成立,却因为上传性爱影片到网路上而再度被捕,此案件引发德国社会对于「性侵定义」的争议。洛芬克听到判决后当场落泪,仍坚称「自己当时不想发生关系也不想被拍」,感到受辱当场离席,她的辩护律师以「丑闻形容法院判决,将会再讨论是否要继续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