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视女店员喊「不要」! 送货员两度性侵判赔百万

▲ 示意图。(达志影像/示意图)

地方中心高雄报导

送货员苏姓男子无视女店员叫喊「不要」、「放开我」,两度强制性交得逞,刑事部分一审判刑7年,高雄地方法院民事庭判决赔偿精神慰抚金100万元。

判决书指出,苏姓男子受雇于一家运输公司担任送货员,负责送货到被害人任职的餐饮店,因而认识被害人,苏男民国101年和102年间利用送货到餐饮店仓库机会,不顾被害人叫喊「不要」、「放开我」,两度性侵得逞。

全案经被害女子报警移送侦办,高雄地方法院于103年10月审结,依强制性交罪判处苏男有期徒刑7年,被害人请求民事赔偿,民事庭法官也判处苏男败诉,应赔偿精神慰抚金100万元,全案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