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FRSs上路 柜买中心:百货、营建获利不受影响

柜买中心表示,因应国际财务报导准则(IFRSs)102年正式上路百货零售、营建等营收认列受到较大影响。(图/资料照片)

记者蔡怡杼台北报导

柜买中心表示,因应国际财务报导准则(IFRSs)102年正式上路,各公司将于2月18日前首次公告102年1月以IFRSs认列的合并营业收入数字,其中,百货零售通路营建业受到IFRSs营收认列标准不同的影响,会有较大的差异,不过,获利数不受影响。

柜买中心指出,过去从事特约专柜销售交易者,如百货业,多以专柜销售总额认列营业收入,惟IFRSs规定,若公司不负责专柜柜位销售人员的招募及训练,且不负担商品存货风险,仅提供场地基本设施,则专柜收入应以净额认列,此差异将使公司营收减少,惟并不影响公司获利金额

以百货业者为例,专柜卖出100元商品,百货业者抽25元利润,在实施IFRSs以前可认列100元营收,而IFRSs上路后,仅能认列25元营收,但两会计制度下之利润不变,还是25元。

再者以药妆门市连锁业者为例,卖场业者向供应商进货100元商品,销售期间向供应商收取上架费及展示费等20元,最后该商品以130元出售,若以前可认列营业收入150元(130元+20元)、营业成本100元、利润50元,但IFRSs上路后,营业收入应认列为130元,营业成本为80元(100元-20元),但利润还是50元。

在营建业方面,柜买中心指出,国内建商在建造房屋预售时,过去一般采用「完工百分比法」,使公司得以在工程结案前即依工程进度认列相关营业收入、成本及获利;惟采IFRSs后,建商出售房屋时,若买方无权对房屋主要结构要求修改,则将房地视为一般商品销售,建商须于完成交屋义务后,才能认列营业收入,此变动将可能使得建设业者各期认列之营收、获利产生大幅波动

以建设业者为例,若102年初有一批房地专案,于同年预售并完销,工程总金额1,000万元,工程成本估计为600万元,且买方购买预售屋时对主要工程结构并无决定权;该案于102年已完工50%,另于103年底全部完工并办妥过户交屋。过去,公司可于102年及103年依完工比例平均认列营收、成本及利润,惟采IFRSs后,仅能于103年认列相关数字,惟该专案之整体利润并不受影响,只是各年度认列数字不同。

柜买中心建议投资人应多加留意百货业、大型零售通路业及营建业等企业的相关交易于IFRSs下,可能会与以前认列收入方式有差异,而柜买中心与证交所已于公开资讯观测站公司公告每月营业收入之画面中增订备注栏,让公司可以说明营业收入有重大差异之原因以利投资人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