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妹女队员遭消防小队长性侵 求偿2000万法院判赔409万

▲女消防员遭小队长性侵,求偿2000万却只获赔409万。(图/取自免费图库Unsplash)

记者李忠宪台中报导

台中市消防局李姓小队长觊觎同分队正妹队员小娴化名),借故灌酒后潜入女备勤室对她伸出狼爪,性侵得逞。李男恶行曝光后,除刻意脱产更诬指小娴与替代役男有染,二审判12年上诉中。小娴罹患「急性压力性反应社交恐惧症」,无法担任外勤工作、家庭影响甚钜,向李男求偿2千万,台中地院审结,判赔409万余元,全案可上诉。

判决书指出,李姓男子2015年担任台中市消防局某分队小队长,因觊觎同分队长发女队员小娴美色,10月30日晚间与队员聚餐时,先借故劝酒「多喝一点」、「比较好下手」。等她酒醉回女备勤室休息时,李男通讯软体LINE传讯「强你」、「插你」等淫秽言语给小娴。

李男不久后潜入备勤室,用身体压住她后上下其手,因对方反抗,他只能用手指性侵得逞。小娴因喉咙被李男手指插入,直呼想吐,趁李男松手后赶紧逃到浴室沐浴间关起门,李男紧追,趁小娴趴地从门缝查看时,猛抓头发将她拖出性侵,最后因身分被认出,赶紧离开现场

李男一审遭依强制性交罪判10年,台中市消防局将他免职。他不服上诉,二审认为他恶意脱产,否认犯行,更诬指小娴与帮助她的替代役男有染,重判12年,褫夺公权6年,全案目前上诉最高法院中。

小娴也向法院提出损害赔偿诉讼,她向法官表示,事发后,她罹患「急性压力性反应与社交恐惧症」,经常作恶梦、呆坐厕所内,甚至骑车自摔,身心受创。当时已是准人妻,虽然仍有结婚,但人生彩色变黑白,曾留遗言给先生,并数度自伤轻生,幸福美好未来遭摧毁殆尽。她工作因此大受影响,只能转任内勤行政工作,无法继续担任外勤。据此求偿医药费4万多元、薪资损失1025万余元、精神慰抚金1000万元,约2030万。

承审法官认为,小娴罹患「急性压力性反应与社交恐惧症」,依文献记载有机会治愈,薪资损失以10年计共365万余元,精神慰抚金尚属过高,改判80万,最后判李男应赔偿409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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