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你学姊灌醉 」前消防小队长性侵女队员还诬指 改判12年

小队长性侵队员还脱产,想逃避民事责任 。图为示意图。(图/视觉中国

社会中心台中报导

消防局一名李姓小队长2015年10月吃宵夜喝酒时,见队上只有一名年轻貌美的女队员,竟说出「把你学姊灌醉,我要侵犯她」等语,后来还传骚扰简讯,之后趁机潜入备勤室性侵害女队员!一审李男判10年徒刑,他提出上诉,而台中高分院认为他竟然对部属女性犯下强制性交,又脱产卸责欲逃避民事责任,还诬指女队员与替代役男有染,怒斥「真是太过可恶」,因此改判12年徒刑,褫夺公权6年。

依判决书提到,李男案发时担任消防局小队长,在和其他队员及友人一同用餐饮酒,见女队员年轻貌美,且今晚队上只有她一名女性,势必落单,竟欲染指她,一再对她劝酒,并请其他队员也敬酒,且多次出言「把你学姊灌醉,我要侵犯她」等语。

后来其他队员陆续回备勤室就寝,李男欲火难耐,还传与性有关之不雅言词骚扰女队员,后来竟擅自开启女生备勤室房门,把对方强压在床上性侵,完全不顾对方反抗「「很痛、不要、请你走开」。

台中地院审理时,李男全盘否认,被依强制性交罪判处10年徒刑。而他不服提出上诉。

台中高分院审理时,认为李男诬指女队员与替代役发生不可告人事情,并有转嫁诬陷对方,此种答辩已经在污蔑别人,犯后态度恶劣,且他对部属女性犯下强制性交犯行,导致女队员饱受身心创伤,造成一辈子难以抹灭阴影,甚至出现重郁症及自杀行为,而有创伤后压力症候群现象

法官认为,李男又脱产卸责欲逃避民事责任,真是太过可恶,被停职后仍然有些微薪水,在审理中已离婚,改判12年徒刑,以资惩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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