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还完20万就被甩...恐怖情人泼油烧女友 二审仍逃死刑

▲恐怖情人泼油女友遭判无期徒刑。(图/中天新闻

社会中心综合报导

感情生变酿纵火伤人高雄一名67岁的陈姓男子不满借了20万给41岁的女友,但对方却说要分手、搬离同居住处,还避不见面,一气之下借口说要归还机车,两人碰面后因感情及金钱问题爆发口角,他在光天化日下拿出预藏的汽油往女友身上泼,将她活活烧死。高雄地院依杀人罪判他无期徒刑,高雄高分院二审仍维持原审全案可再上诉。

判决书提到,陈男与女友交往后同居,曾帮对方偿还20万元债务,但后来女友以遭他殴打为由,要求分手并搬离同居处;不料,陈男却以要到屏东弟弟借机车为由,要求女友骑车载他前往,途中二人因感情及金钱问题发生口角,他在忿恨情绪下,竟取出装有汽油的保特瓶,从后座先以左手环抱住女友,再以右手泼洒汽油在二人身上,并以打火机点燃,二人身体瞬间陷入火海,而女友经送医急救9天后仍宣告不治。

高雄地方法院一审认定陈男在愤恨交加之情绪下,一时失去理智犯案恶性与「任意杀害与其无关之他人而造成社会大众恐慌与不安」的行为有别,未达罪无可逭、犯罪情节最重大,应与社会永久隔离之程度,判处无期徒刑确定后,至少需于监所执行25年以上,已可相当程度将受刑人与社会隔离,达成社会防卫之目的,并依刑法第37条第1 项规定宣告褫夺公权终身。

案经上诉二审,高雄高分院认同一审判决并无不妥,驳回上诉,维持原审并褫夺公权终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