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爽分手竟泼硫酸毁容 恐怖情人愿赔800万仍遭判刑

▲恐怖情人硫酸毁容,更审判刑。此为意图。(图/123RF)

记者吴铭峰台北报导

桃园男子黄季尧,不满女友提分手,2017年间预先将硫酸、菜刀凶器藏进机车行李箱中,骑车冲撞女友的汽车,逼女友下车后,持硫酸泼洒女友头脸身体被害人逃到便利商店才幸免于难。一二审均将他判刑4年2月,案经撤销发回,高等法院一审期间,黄男承诺赔偿800万元,但更审仍将他判刑4年2月。

判决指出,黄男(38岁)与黄姓女友曾同居,但女方打算分手。而案发于2017年11月12日,上午8时许,黄男预先将硫酸、菜刀、铁锤斧头等凶器,藏进租来的重型机车里,接着骑车尾随女友的汽车。到了桃园市杨梅区某处,黄男加足马力冲撞汽车,女友随即停车,下车查看。黄男也上前要求复合,2人在路上发生严重争吵。

女友仍断然拒绝复合,黄男心生不满,拿出预藏的硫酸朝女友泼洒,女友头脸、身体四肢均遭泼洒,哀号躲进附近的便利商店中求救,黄男则骑机车逃逸。女友送医后捡回一命,但脸部、身体均遭严重灼伤,历经多次手术,至今仍不敢出面见人。而检警单位事后循线逮捕黄男,并依照杀人未遂罪嫌,对黄男提起公诉。

一二审法院均依照伤害罪将黄男判刑4年2月,案经撤销发回,高等法院更一审期间,黄男否认犯案,辩称当时是「不小心泼到」,并无伤人故意。但被害人不接受,认为黄男机车中还有其他凶器,足见杀人意图明显。另外黄男也当庭承诺,愿意赔偿800万元给被害人,请求原谅

全案于6日宣判,更审法院仍认定他犯下伤害罪,考量双方仍未达成和解,原审量刑妥适,因此驳回检辩双方上诉,维持4年2月的刑度。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