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前男友邀看A片脱裤 6岁女:爸爸尿尿地方碰我妹妹

张男女童伸出狼爪。(图/示意图记者季相儒摄)

记者张曼苹/台北报导

台北市34岁张姓男子前女友所托,为了方便让她6岁女儿入学,自2014年2月起每周让女童寄住4天,一年多来张男竟在卧房内,以生殖器碰触女童下体外侧,以满足其性欲,后经学校爱心妈妈发现,女童性观念过于早熟而告知辅导老师,整起事件曝光法院审理后,依对未满14岁之女子犯强制猥亵罪,判张男有期徒刑3年6月徒刑。

女童侦查时证称,当时「爸爸」会找她看脱光衣服照片影片,「那些影片都叫『丑喵喵』,都是在做生殖,就是生宝宝事情」,爸爸看影片都会露出重要部位,他会在电脑前脱裤子,「爸爸尿尿地方碰我妹妹、在我重要部位外碰来碰去,我有毛毛感觉,爸爸说『丑喵喵』的事情不要讲」,但她越来越不信任「爸爸」。

张男否认有对女童做出任何加重猥亵之犯行,辩称女童在家时大家也都在家,房间里也都会有人,且晚上女童都是与他的母亲一起睡,他则和女童母亲到租屋处睡。其辩护人更称,女童证词前后不一,且用「生殖」的词汇超出年龄水平,再加上女童生性活泼,如果有像起诉书所指之事,应会向他人反应,但与女童亲密的关系人都不知情,反而是向爱心妈妈反映,是否有遭到爱心妈妈诱导

对此,学校黄姓辅导老师表示,当时得知爱心妈妈向辅导组长说,女童在上性教育课程时有些内容「比较成熟」,感觉小学一年级的小朋友不会知道这么多,且爱心妈妈已反应很多次,她才想要找女童来谈谈看;社工证称,安置初期女童谈及被告神情和表现都是开心愉悦的。

法官审理,女童对于被告以生殖器碰触其她的生殖器外部之事实指诉历历,且女童显然超越同龄儿童可自通常管道获取之性知识,再加上被告测谎呈不实反应,审酌被告未有前科素行尚称良好,且被告与女童虽无血缘关系,但仍供女童寄住,并从女童先前以「爸爸」称呼被告,可知受被告疼爱、照顾,但被告行为实有不该,严重影响女童身心灵,且犯后否认犯行,因此判处3年6月徒刑,以示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