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摸我尿尿地方」国小男童双手被绑逼看A片 男大生志工SM猥亵
▲被害男童说,看到被告播两名全裸男生的色情影片,「我觉得色色的」。(图/示意照/翻摄国立教育资料馆性别平等教学影片《如果早知道男生也会被性侵》)
中部一名施姓男大生为完成学校的「社会服务课程」学分,到一间国小担任志工,却在家中、教室猥亵两名男童,甚至用绳子绑起对方双手大玩SM。男童说,「我以为被告在与我玩游戏。被告就拿出绳子将我双手绑起来,之后要亲我嘴巴…」施一审被判刑4年,他不服上诉二审遭驳回,全案仍可上诉。
判决指出,施男2012年起担任国小志工,提供课后辅导,他2015年9月带男童小明(化名)回家,用电脑播放色情影片,摸对方下体被制止后,仍以站姿方式自后强行环抱并亲吻脸颊;之后某天,他食髓知味以同样手法猥亵。
小明证称,两次都发生在国小3年级上学期,第一次他坐在椅子上玩电脑,被施男用手触摸「尿尿的地方」;第二次也是,被告就从手机播色情影片,是两名未穿衣物的男生,「我觉得色色的,我与被告有拉扯了一下。」
根据判决,施男在国小教室内,帮另一名三年级学生小雄(化名)进行课后辅导,强行以手触碰对方下体,被以手拨开后仍持续摸;在该生升上小五后,在住家以玩游戏为由捆绑对方双手,企图亲吻嘴巴未果,趁男童坐在椅子上,强行摸下体。
小雄证称,看到被告用电脑播男女没穿衣服的色情影片,「我觉得很恶心,就将电脑视窗关掉」,当时被问要不要试试看,「我就说好,我以为被告在与我玩游戏。被告就拿出绳子将我双手绑起来,之后要亲我嘴巴,但我表示不要,被告没亲到。约1分钟后,被告将我手解开。」
某天,小明导师发现施男脸书张贴其他男童的清凉照,以及小明穿居家服等照片,因此察觉有异;经教务主任询问后,全案才曝光。被告辩称有性骚扰行为,但并无强制猥亵。
施男被台中地院判4年徒刑,他不服上诉二审。高等法院台中分院法官认为,审酌被告并无前科,素行良好,竟为满足一己色欲,不顾被害少年人格、身体发展健全及性自主决定权,分别对于未满14岁的两名被害人强制猥亵,对其日后身心发展恐将造成不良影响。法官说,被告犯后坦承犯行,惟未能与被害人达成和解,因此驳回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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