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轮椅男排尿变射精 好心人怒告猥亵

男子利用自己残障的身份,拜托好心人帮他排尿,结果却利用他人爱心犯下强制猥亵罪士林地院判处有期徒刑6月,得易科罚金。(报系资料照/李文正台北报导

林姓男子因车祸半身瘫痪,长期坐在轮椅上,去年9月间利用好心人的爱心,佯称要上厕所,却趁着好心人搀扶,要求对方用手帮忙甩动生殖器直至射精,好心人返家后和女友、懂医疗朋友提及此事并觉得有异,因而向警方报案提告,士林地院日前审结,依强制猥亵罪判处林男有期徒刑6月,得易科罚金18万,可上诉。

林男辩称,自己有印尼籍的妻子,不需要利用假他人之手。去年9月27日下午3点多,只有请成年男子推他进入北门捷运站B1无障碍厕所,男子从后方帮忙搀扶,更没有证据显示,排出的液体精液,而且,残障人士没有能力控制他人的行为,如果不愿意的话,男子可以自行离开,他也无法阻止。

被害的男子称,林男自称有摄护腺疾病,必须用手抓住生殖器和睾丸甩动,刚开始觉得奇怪,但心想「要帮忙就帮到底」,整个过程大约3到5分钟,直到排出的液体有点黏稠,他觉得恶心、不开心,随即用卫生纸擦拭离开。

男子回家后,询问有医疗背景的朋友,才知道摄护腺疾病不会让尿液变得比较黏稠,回想林排尿过程还有呻吟声,导致他心理一直有阴影才会报警

判决指出,无障碍厕所内有座式马桶,可以坐在上面排尿,连他妻子也作证,平时可以借由别人搀扶,站在马桶前面排尿,并不需要甩动生殖器,因而认定林男因男子的动作而有射精的生理反应,借以满足性欲,已违反男子的意愿

好心人提出告诉后,听到林男狡辩,并称排出的是尿液不是精液,更加生气,并告诉法官是因为林男称身体不适需要甩动生殖器,他才会同意帮助他,并称「被告利用残障形象,滥用我的爱心欺骗、强迫我摸他的生殖器」,合议庭认定,并不采信林男主张「我以为是人都是有爱心的」的说词,判处这名身障男子有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