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当律师又恐吓当事人 法官何宇宸遭送监察院议处

法官恐吓当事人违规妻子诉讼代理人,遭移送监察院调查。(图/视觉中国CFP)

记者吴铭峰台北报导

桃园地院法官宇宸审理中坜代表会副主席刘威德涉嫌贿选案件时,多次以羁押手段,恐吓共犯证人说出不利刘威德的案情;另外他也违规担任妻子的诉讼代理人,遭司法人事审议委员会议处。人审会最后决议,何宇宸明显违反「法官伦理规范」,移送监察院调查。

何宇宸在2016年间审理中坜市民代表会副主席刘威德、周秀玲夫妇涉嫌贿选案件时,遭刘威德质疑,何在审理案件时,「以交保和羁押手段」胁迫同案被告咬出他,刘威德因此向法院声请回避;而桃园地院合议庭勘验审判卷证、录音,认为何宇宸「已为有罪心证认定,不适后续审判」,罕见地裁准回避。民间司改会向法官评鉴委员会请求个案评鉴。

法官评鉴委员会调查后,认为何宇宸在行本案准备程序时,竟对案件进行实质审理,而且还以羁押手段威胁共犯证人,已经违反正当法律程序,并侵害被告行使缄默权及人身自由,损及当事人权益暨司法之信赖情节重大,上个月决议送司法院人事审议委员会议处。

而人审会调查后,又查出何何宇宸与妻子共同购买房屋,但他们怀疑仲介收取过多费用,提起民事告诉求偿,何本身是当事人,依法虽可自提诉讼,但他竟担任妻子的诉讼代理人,此举明显违反「法官伦理规范」。因此人审会经过表决后,决议将何宇宸送交监察院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