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传人事争议!王欣仪爆农粮署主任 违法任北农监察人

台北议员王欣仪。(图/资料照)

记者陈家祥/台北报导

北农人事争议不休,台北市国民党议员王欣仪1日又爆料,指粮署会计主任刘光华违法以「个人名义」而非法人公股代表身分任北农公司监察人,呼吁应立即撤职并追究农委会相关单位责任

北农产公司召开董事会前一天,持有22.76%股份的农委会29日以北农弊端丛生、有迫切改革必要,提议由监察人发动股东大会重新改选董监事常务董事及董事长,并表示不出席30日的董事会及常董会,让30日的董事会出席人数不足,应到23人仅到9人,会议时间一到便由主席张永成宣布流会改为「谈话会」。

王欣仪指出,农委会预计参考财政部104年彰化银行模式委托民间股务代理机构代办会议,全面搜集股权目标取得超过50%以上股权委托,再由常务监察人、也就是「现任农委会农粮署会计主任」刘光华发起股东大会,重新改选董监事、常务董事及董事长。 王欣仪表示,北农公司监察人刘光华应该要以法人、公股代表身分发动股东大会,但经查,自103年至今,刘光华皆是以「个人名义」担任北农公司监察人,而非以法人、公股代表身分担任。

对于刘光华以个人名义担任监察人一事,王欣仪称,董事及监察人皆为公司执行业务主体,因此刘光华出任监察人已明显违反 公务员服务法第13条「公务员不得经营商业投机事业」之规定,应立即予以撤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