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摸我尿尿那边」智障女遭2度猥亵 恶男坚不认罪:我在行善

薛男2度猥亵智障女得逞,竟坚不认罪还称自己是在行善。(示意图/取自免费图库Pixabay)

记者陈玉台中报导

薛姓男子前年4月间开车行经苗栗县,见有智能障碍的小玟(化名)独自一人在路旁,拐骗她上车后载到山区猥亵,事隔10天后又故计重施,事后小玟称「摸我尿尿的地方」、更指着薛男「有坏人」,邻居察觉有异进而盘问薛男并报警一审时薛男遭判2年徒刑,薛男不服再上诉,坚称没有猥亵,自己是出于善意才载小玟回家,愿意赔偿5万元,台中高分院维持2年徒刑,可再上诉。

判决书指出,2017年4月间薛男开车到苗栗胜兴车站游玩,见小玟独自一人在路旁游荡,对话后得知她是智能障碍者心生歹念以载小玟为由将她带到三义乡某山区人烟稀少处,用手指生殖器磨蹭小玟下体猥亵得逞。

事隔10天又故计重施,薛男将小玟载返住处时,小玟竟躲到一旁树林内,薛男将车停在巷口找小玟,邻居发觉有异,后小玟出现指着薛男说「有坏人」。邻居进而盘问薛男,薛男心虚立即驾车逃离,邻居当场记下薛男车号,后小玟说「有坏人要抓我」、「坏人一直亲我、脱我裤子」等语,邻居立即报警。

苗栗地院一审时,薛男办称,当时见小玟一人在路边,交谈后得知小玟有智能障碍,出于善意才载她回家;10天后又遇到小玟,先载小玟去吃面后再送到其住处巷口,让她自己走回家,没有猥亵行为

但小玟说,薛男2度用车载她到山上,把她的裤子脱掉后,也把自己的裤子脱掉,再用手乱摸她,「用鸡鸡碰我尿尿的地方」;邻居也出庭作证,小玟当时神色惊恐且一直发抖,她是我从小看到大的,认为一定是出事了,才会记下薛男车牌报警。

一审认为,薛男利用小玟心智缺陷趁机猥亵,虽她未反抗,仍触犯乘机猥亵罪,判处2年徒刑;薛男不服再上诉,坚持自己没有猥亵,但愿意赔偿5万元,但小玟母亲拒绝要求重刑,台中高分院维持2年徒刑,全案可再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