搭捷运朝3岁女表演「摸奶秀」 小情侣被骂完一秒惹怒家长

文/焦糖绿玫瑰 caramelgreen

当你带着孩子捷运好心人士将拥挤车厢中唯二的博爱座让给你们,却碰到年轻情侣,硬在孩子面前表演活春宫,他们边嬉笑、边对着妳的孩子做出恶心的举动,孩子不看、还发出声音吸引注意,身为爸妈的你,当下会怎么做呢?

每到假日,我总是带着DAHLIA到处晃,特别会搭乘公车或捷运,往远一点的地方跑,上周六(11日)我们好不容易塞进板南线拥挤的车厢,两位长辈见我手忙脚乱,让出博爱座给我跟DAHLIA,正在处于害羞期的DA,坐在靠门、透明档板那侧。

到了下一站,有对看起来大概国、高中年纪的情侣进来,一开始我以为男生只是想保护女生,所以将双手环抱在女生胸前,但位子都卡好了,男生的双手依然贴在女生的胸部上(正确来说,是紧压着两边乳头。)而女生一点不好意思的表情也没有。

见状,立刻让小DA的脸朝我这,但男生一直发出声音,吸引我女儿注意,我直接瞪他们好几次,甚至开口:「你们这样不太好吧!」这对小情侣也当作没听到,继续逗弄小DA,平常很悍的我,当下真的傻眼了。

我当然知道人在谈恋爱的时候,总是以为「全天下只有我有男/女友」,若不小心撞见人家公开场合拥抱、亲吻什么的,我还能跟DAHLIA解释「他们很喜欢对方!就像我也会跟妳亲亲抱抱一样,但妳只能亲妈妈,不能亲别人!」

因为小DA不是时时刻刻在我身边,我总是提醒她,她的身体只能让妈妈跟保母阿姨在洗澡的时候碰触,其他时间我们也不会特别摸她,让她保持对身体的警觉。但,这对情侣朝我女儿做出的公然「摸奶」行为,完全挑战我平常叮咛小DA「不能给人家碰身体」的禁忌。

我不是什么思想特别传统的人,不然我不会选择不婚生子,但对于「身体自主权」我特别重视,我可以跟她解释两个相爱的人会做什么事情,告诉她「长大才可以,现在不行」,但在公开场合做出这样的行为,这绝对不是性教育,而是违反社会秩序维护法及公然猥亵罪

根据《刑法》第 234 条,「意图供人观览,公然为猥亵之行为者,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千元以下罚金。」而《社会秩序维护法》第 83 条也规定,「于公共场所公众得出入之场所,任意裸体或为放荡之姿势,而有妨害善良风俗,不听劝阻者。」也可处新台币6000元以下罚锾。

★ 我是不婚妈妈「焦糖绿玫瑰」,唱片线记者出身,现职专栏作家。从小在传统菁英教育之下成长,心思细腻敏感的我,如何边工作、边教养那精力旺盛的牡羊女儿DAHLIA呢?期待与您分享我的坚持:「焦糖绿玫瑰caramelgreen」粉丝团、「焦糖绿。玫瑰caramelgreen」部落格。您有满腹妈妈经、爸爸经想大声说出来吗?《ETtoday东森新闻云》亲子版欢迎您来分享育儿心得,灌溉孩子们健康、快乐成长,来稿请寄「parenting@ettoday.net.tw」,并请注明「个人简介」。本报保留筛选、修改权限文章登出不另行通知,不便之处敬请见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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