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大生假课辅播A片、捆绑想强吻 小5男童:手放我尿尿的地方

▲男大生趁机猥亵男童示意图,与本案无关。(图/资料照/记者黄克翔摄)

社会中心台中报导

台中某科大的施姓男大生2012年因为大学社会服务学分,在国小担任志工做课后辅导,竟涉嫌将2名小5的男童带到自己住处,播放色情片后又强摸对方下体猥亵得逞,直到男童老师发现异状全案曝光,台中高分院考量他没有和男童家长和解,因此依照加重强制猥亵罪判刑4年。

判决书指出,施姓男大生担任国小志工课后辅导,2015年9月间先带一名男童到租屋处,播放色情片给对方看,再趁机强行用手摸对方下体,男童制止后还环抱亲吻脸颊得逞;同年9月间又得逞一次,还被查出2013年间,带另一名小5男童到租屋处假藉辅导,用手机播放色情片并用玩游戏为由,将对方双手捆绑想要强吻并碰下体得逞。

事后被男童导师发现该名男童的脸书有其他男童的清凉照,介入询问后报警全案才曝光。男童向警方说,第一次是在读小3的课后辅导,最近一次是升上5年级后,被男大生带到教室或是对方住处,「他会用将手隔着裤子放在我尿尿的地方,我跟他说不要,但他又继续摸。」之后被带去看色情影片,「我觉得很恶心,他就问我要不要试?我以为在玩,他就拿出绳子把我双手绑起来、要亲我,我就拒绝。」

法官审理后认为,施姓男大生为了满足一己色欲,不顾被害人人格身体发展健全,分别对于未满14岁的少年强制猥亵,日后恐对被害人产生不良影响,考量他坦承犯行,但没有和被害人家长和解,因此依照强制猥亵罪嫌,判刑4年,台中高分院认为一审量处并无不当,因此驳回上诉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