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检外买凶泼酸毁容前女友!恐怖情人获减轻改判7年10月

▲在士林地检署外买凶泼酸男子陈韦杰,二审获得减轻。(图/记者吴铭峰摄)

记者吴铭峰/台北报导

男子陈韦杰不满蔡姓女友分手,去年9月间花了60万元,找人在士林地检署后方巷子泼酸,导致蔡女身受重伤。一审陈男重判9年,案经上诉,高等法院二审期间,陈男向家属鞠躬道歉,并当庭交付50万元,请求轻判。二审于24日宣判法官酌减他的刑度改判7年10月,其余被告则维持一审的刑度。可上诉。

本案发生于去年9月间,陈男与蔡女分手后,心怀不满。他先在4月间将个人私密照与冥纸作成恐吓传单,交给女友人,再由女友人将传单张贴在陈男住处并破坏陈男的机车;陈男因此假装被害人身分报案,女友人则向警方诬指幕后主使者是蔡女。士检在去年9月间传唤蔡女,陈男得以先行掌握蔡女出庭时间

陈男一心报复,分别花了50万元、10万元,要张家豪、李育龙2名男子对蔡女泼酸,并事先给予变装衣物强酸溶剂,要求2人埋伏在地检署外,伺机泼酸。当天蔡女由父亲陪同出庭,2男埋伏在蔡父车辆旁,等2人开完庭要上车离去时,张男随即跳出对蔡女泼酸,造成蔡女全身一半以上烧伤。2男则逃逸到桃园地区汽车旅馆,但遭警方锁定,迅速逮捕。检警之后再循线逮捕陈男,并将3人声请羁押获准,之后检方再依照「家暴重伤害」等罪,提起公诉。

一审法院审理后,将陈男依照重伤害罪重判9年、诬告罪判刑6月,协助演出被害人角色的女友人判刑3月,泼酸的张男与负责接应的李男也都被论以重伤害罪的共同被告,分别判刑7年6月、6年。

案经上诉,高院二审审理期间,陈男当庭向蔡女父亲鞠躬道歉,并赔偿50万元,希望寻求和解、获得轻判;另外陈男也撤回对诬告罪的上诉,这部分先行定谳。全案于24日宣判,高院因他赔偿50万元,予以酌减,改判7年10月。至于其他被告,张男与李男仍维持7年6月、6年的刑度,女友人也维持3月刑度。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