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满被分手 狂男地检署外对女友泼酸毁容遭重判9年

去年9月12日在士林地检署外的泼酸案,士林地院判处主谋陈韦杰共同犯重伤害罪有期徒刑9年。(报系资料照/李文正台北传真)

男子陈韦杰犯案后还故布疑阵企图营造与自己无关的假象,全部遭检警一一破解,发现他以小聪明误导办案。(报系资料照/李文正台北传真)

男子陈韦杰因不满女友提出分手,教唆张家豪趁蔡女蔡父开庭结束后泼酸,导致蔡女一度命危,犯案张男随即由李育龙开车接应,士林地院今宣判,依共同犯重伤害罪判处陈有期徒刑9年、张男有期徒刑7年、李男有期徒刑6年,另外共同犯诬告罪部分,陈判处有期徒刑6月。

26岁陈韦杰与23岁蔡姓前女友间有感情纠纷双方有伤害罪的官司诉讼,陈得知蔡女与蔡父去年9月12日下午要到士林地检署开庭,随即教唆张男到场等候,并允诺给50万跑路费,并交给他快递公司衣服工具,犯案后随即逃逸掩盖犯行

案发当天下午4点多,张在士林地检署旁的巷弄内,见蔡女步出侦查大楼,与父亲要到旁边巷弄上车离开,随即以强酸泼洒在蔡女头部、背部,造成蔡女2人身体多处灼伤,张逃逸后因迟迟等不到陈汇款,因而向警方供出所有细节

检警还查出,陈为了故布疑阵,还假装被人狭持,逼迫传讯恐吓蔡女,刻意营造自己也是被害人假象,还捣毁自己的机车栽赃给蔡女主谋,检警调查后一并起诉,法院则以诬告罪判处陈男以及共犯廖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