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分手抓狂 当舖老板怒泼女友化学剂毁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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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设当铺月收20至30万元的华姓男子,去年因王姓女友有意分手,他竟先殴打她后,再持不明化学药剂朝她脸部泼洒致颜面及颈部灼伤,她的母亲听到呼救声下楼查看,也遭华男推倒受伤,最高法院依伤害罪将华男判囚8月,另判3月部分可易科罚金,全案定谳。

华姓男子与王女原本是男女朋友,因对方提分手引起他的不满,去年5月5日下午5点多他在王女高雄住处1楼公寓楼梯口等待,等她下班进入,华男摘掉她的安全帽,先徒手殴打她头部,再持不明化学药剂朝她脸部泼洒,并以不详物品刺伤她腹部。

王女受有颜面及颈部化学性2度灼伤占总体表面积百分之0.5 、双眼化学性灼伤并结膜角膜损伤、腹部疑穿刺伤约2 公分、头部外伤并前额挫瘀伤等伤害,她母亲下楼查看后上前欲将华男拉开,但遭华男推倒受伤。

一审及二审考量华男不以理性沟通或合法正当之手段解决彼此纷争,而竟以暴力方式攻击对方,所为自应予相当之刑事非难,考量被害人明确表示不愿和解,及犯行对被害人所造成的损害各判刑8月及可易科罚金之刑3月,上诉后,最高法院驳回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