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无辜少女泼酸毁容 伊朗男被判「挖双眼、割耳鼻」

▲虽被人权团体挞伐,伊朗目前仍保有「眼刑」。(图/翻摄ncr-iran)

国际中心综合报导

国片《艋舺》中有句经典台词,「以暴制暴才是王道,才是唯一的生存之道」,这句话在民主法治国家行不通,但适用于伊斯兰国家。伊朗一名男子因向少女脸部泼洒硫酸,近日被最高法院判「挖掉双眼,割下右耳鼻子」。

纽约时报》(New York Times)报导,詹姆希德(Jamshid)故意对诗琳(Shirin)泼酸,导致她失去双眼和右耳;在法院审判过程中,有人甚至提议切断被告手脚、或处以石刑( Stoning),最后法官做出以上处罚。

据了解,伊斯兰律法容许实施「以眼还眼,以牙还牙」的刑罚,但这样的做法多次被人权团体抨击。当地媒体指出,另有一名罪犯最近被判斩去一只手和一只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