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检署前遭泼酸毁她一生 二审获轻判7年10月

男子陈韦杰图右)不满蔡姓前女友分手,竟教唆张家豪(图左)在士林地检署后方巷子泼酸教训蔡女受重伤。(本报资料照片)

男子陈韦杰因不满蔡姓女子分手,去年他教唆张家豪泼酸,导致蔡女毁容并一度命危,士林地方法院将他依重伤害罪判刑9年,台湾高等法院考量他已赔偿50万元改判7年10月,张男则维持一审刑度,判刑7年6月。可上诉。

26岁陈韦杰与23岁蔡姓前女友间有感情纠纷双方有伤害罪的官司诉讼,陈得知蔡女与蔡父去年9月12日下午要到士林地检署开庭,随即教唆张男到场等候,并允诺给50万跑路费,且交给他快递公司衣服工具犯案后随即逃逸掩盖犯行

案发当天下午4点多,张在士林地检署旁的巷弄内,见蔡女步出侦查大楼,与父亲要到旁边巷弄上车离开,随即以强酸泼洒在蔡女头部、背部,造成蔡女2人身体多处灼伤,张逃逸后因迟迟等不到陈汇款,因而向警方供出所有细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