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八里掩埋场场长招标图利友人 二审获轻判3年

前新北市八里垃圾掩埋场场长郑杰文,为让电脑业者取得标案,将近20万元的标案拆成2件不到10万元的小标,规避「政府采购法」公开招标规定,遭判刑3年。本报资料照片

前新北市八里垃圾掩埋场场长郑杰文,为让电脑业者取得标案,将近20万元的标案拆成2件不到10万元的小标,规避「政府采购法」公开招标规定,一审依图利罪将他判刑5年4月,二审考量不法利益属轻微,减刑后轻判3年。可上诉。

检方起诉指控,八里垃圾掩埋场2014年间节能标案,要采购新型电脑设备监测厂区用电量,标案总金额近20万元,超过《政府采购法》规定的10万元限制,必须公开招标。郑杰文的妻子与吴重九在同一所高中任教,2人因此相识,郑为让吴得标,将标案拆分成软、硬体2件,每件都是9万多元,刚好规避法规。

吴重九(判刑2年2月)取得标案后,郑杰文为让吴尽快请款,指示吴承鸿在工程还没验收前,就先在验收单上签名盖章。由于此标案在拆单时,会计人员就提出质疑,有内部人员得知此事,认为郑图利特定厂商,向检廉检举,全案因此曝光。

台湾高等法院二审考量郑杰文一时失虑,采以非法方式,而最终吴重九获得利益亦属轻微,恶性尚非重大,尚有可资悯恕之处,认科以最低度刑仍嫌过重,依法减轻其刑。

高院考量,郑杰文就本件采购案之终极目的,为促进八里场电力能源管理,节约用电能源,立意良善,惟采以非法方式,且迄今仍饰词狡辩,态度不佳,依公务员对主管事务图利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禠夺公权2年。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