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刑事局主秘许瑞山包庇赌场 二审逆转判3年4月

▲前刑事局主秘许瑞山包庇赌场遭判刑,图为警方另案破获的赌场。(图/记者林炜杰翻摄)

记者吴铭峰台北报导

前刑事局主任秘书、三线二星高阶警官许瑞山,因包庇赌场涉嫌贪污,遭提起公诉。一审认定他贪污无罪,只依照「窃占国土罪」,将许瑞山夫妇判刑5月,得易科罚金案件上诉二审,高等法院28日宣判高院改认定许包庇赌场等罪,合并处有期徒刑3年4月,并没收不法所得70万元与美金1万元,可上诉。

高院这次认定许瑞山共犯下刑法公务员包庇赌场罪」、「财产来源不明罪」、以及一审的「窃占国土罪」,其中包庇赌场部分判2年8月,财产来源不明判1年,并没收不法所得,合并执行3年4月。另外一审「窃占国土罪」维持5月,得易科罚金13万5千元,这部分先行确定。

而这次二审判决中,除了许遭逆转有罪以外,同案遭起诉的刑事局多名高阶警官,也被依照包庇赌场罪判刑。包含刑事局检肃科前科长蔡东成、侦四队前组长郑富祯、侦九队前组长黄文圳、三重警分局前侦查佐胡宪安、三重派出所警员陈弘哲,分别遭判刑2年4月至1年4月不等。而许妻则维持一审的「窃占国土罪」5月刑度,得易科罚金。至于2名遭起诉的赌场业者,也分别遭判刑5月。

高院审判长杨力当庭谕知,许等多名警官经常出入赌场,犯罪事实明确,所以才会改认定有罪。而合议庭量刑的依据,乃是根据警官的官阶、出入赌场的次数,量处不同的刑度。许当时为最高阶警官,又经常出入赌场,形同让业者有一座稳固的靠山,所以处最重的刑度。

本案2012年爆发后,检方对许等人起诉,并对许具体求处15年重刑。但一审仅轻判5月,引发哗然。案件上诉二审时,许等人出庭时仍否认犯罪,但高院合议庭法官根据业者的供词,认定许等人确实包庇赌场,因此改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