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刑事局主秘许瑞山包庇赌场等案 更审改判无罪

▲前刑事局主任秘书许瑞山包庇赌场案,更审获判无罪。(《ETtoday新闻云》资料照)。

记者吴铭峰台北报导

前刑事局主任秘书、三线二星高阶警官许瑞山,因包庇赌场遭提起公诉。一审只认定他犯下窃占国土罪,轻判5月,二审改判刑3年4月。案经撤销发回更审,高院更一审于22日宣判合议庭法官驳回检方上诉,维持许瑞山一审无罪的判决。可上诉。

本案发生于2012年间,检调单位查出,许瑞山透过前媒体王姓主管,与赌场业者、前刑事局侦四队二组组长郑富祯等人,合伙新北市三重区开设职业麻将赌场,牟取高额分红。检方认为许瑞山投资赌场新台币200万元,每月固定收取10万元款项,而他不仅插股赌场,更多次利用职权出入赌场参与赌博,迫使基层员警不敢前往查缉,达到包庇赌场的目的。因此提起公诉,并求刑15年。

但一审新北地院审理后,仅认定许瑞山夫妇犯下2个「窃占国土罪」,轻判5月;至于贪污部分则判决无罪。一审判决引发哗然,案经上诉,高院二审于去年11月底宣判,改认定许瑞山共犯下刑法公务员包庇赌场罪」、「财产来源不明罪」、以及一审的「窃占国土罪」,合并执行3年4月;另外一审「窃占国土罪」维持5月,得易科罚金13万5千元,这部分先行确定。

案经最高法院审理后,将二审判决撤销,发回高院更一审。更审法院于23日宣判,高院以查无实证为由,将许瑞山遭起诉的「公务员包庇赌场罪」、「财产来源不明罪」等罪,均判决无罪,驳回检方上诉。本案仍可再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