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无前例 林金贵杀人案 无罪改判无期徒刑又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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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年前涉嫌在高雄凤山枪杀王姓计程车司机并遭判无期徒刑确定的林金贵,2015年再审逆转获判无罪,但去年高雄高分院再审更一审认定,林男涉犯杀人罪再度逆转改判无期徒刑,上诉后,最高法院撤销发回再更审。

最高法院认为,林金贵始终喊冤坚词未涉杀人,且本案有9项证据的证据力及鉴定内容须再详加调查,本于无罪推定原则及公平法院立场,撤销发回由再更审法院另行调查厘清。

44岁的林金贵,被控2007年5月涉嫌在高雄凤山持枪射杀抢劫王姓计程车司机,当年10月他被逮后收押,2010年判无期徒刑定谳后,入狱服刑。

冤狱平反协会曾两度替林金贵声请再审被驳回,直到2015年林男胞姊以1张他案发前2个月拍摄的短发大头证件照为证,强调弟弟与监视器拍到的凶手长发样貌不符,声请再审,2017年4月高雄高分院裁准,让他结束9年多牢狱生涯。

隔年8月高雄高分院再审认为,林金贵有不在场证明,证人指证时间过久且违反程序,撤销有罪判决逆转改判无罪,但遭最高法院撤销发回。

去年高雄高分院再更一审认为,枪击案后两天,林金贵曾在南投埔里某小吃店亮枪给一名毒虫看,且应召女指证案发前2、3个月曾与蓄长发且绑马尾的林男交易,林的胞姊也表示案发后约1个月才带弟弟剪去长发。

再更一审认定,林金贵案发前拥枪、蓄长发,且行凶后有可能1小时左右就逃逸到台南,依杀人等罪判处无期徒刑,褫夺公权终身及罚金10万元,上诉后,最高法院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