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无前例!两度翻转无期变无罪 林金贵杀人案官司终于落幕

林金贵(中黑衣者)枪杀计程车司机疑案,再审更二审再度出现戏剧性逆转、改判林男无罪,检上诉后遭驳回确定。(本报资料照片)

2007年涉枪杀计程车司机并遭判无期徒刑确定的林金贵,2015年获再审改判无罪后,2020年高雄高分院再审更一审逆转改判无期徒刑,遭撤销后,再审更二审又判无罪,检方提上诉,最高法院认为,检方无法提出林确有出现在案发现场的证据,驳回上诉、判无罪确定。

46岁的林金贵,被起诉在2007年5月于高雄凤山持枪射杀抢劫王姓 计程车司机,当年10月他被逮后收押,2010年判无期徒刑定谳后入狱 服刑。他的姊姊后来找出一张案发前2个月,林男拍的短发大头照, 指控凶手另有其人,林声请再审翻案成功。

2018年8月高雄高分院再审认为,林金贵有不在场证明,证人指证时间过久且违反程序,撤销有罪判决逆转改判无罪,检方提上诉,最高法院撤销发回后,2020年再更一审依杀人等罪判处无期徒刑,最高法院撤销后,再更二审又判无罪。

检提上诉后,最高法院认为,本案检察官始终未能提出客观迹证证明林金贵有出现在案发现场,至于检察官提出的不利林的相关证据,再更二审发现有严重程序瑕疵或内容不实,无从作为不利林的依据,因此驳回检方上诉,林无罪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