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林金贵枪杀小黄司机获无罪 最高法院撤销发回更审
▲ 林金贵再审获判无罪,遭最高法院撤销发回更审 。(图/记者宋德威摄)
高雄男子林金贵,被控于11年前于高雄凤山地区,枪杀一名计程车司机,2010年判处无期徒刑定谳。经过多方营救后,高雄高分院重启再审程序,并于今年8月间改判林金贵无罪。但全案上诉最高法院,最高法院认为本案调查仍有疑虑,因此26日撤销无罪判决,发回更审。
案件发生于2007年5月9日晚间,高雄王姓计程车司机在车上遭乘客枪杀,当时有2名路人有看到凶嫌脸部,但监视器仅拍到模糊面貌,警方只好以此画出凶嫌长发及肩的画像,并花5个月从被害人通联纪录找到林姓按摩女,由林女指认恩客林金贵很像凶嫌。
林金贵被依杀人罪提起公诉,历经法院三审审理后,2010年判处无期徒刑定谳,林金贵入监服刑。但他坚决否认犯罪,透过台湾冤狱平反协会与义务律师团的奔走,提出林金贵的照片,证实他案发前才刚剪发,与凶嫌长发及肩影像不符,并提出「林金贵半身照」、「医师佐证发长意见」、「中研院影像鉴定分析」等相关新事证,历经3次再审驳回、1次非常上诉不受理,最高法院终于在2017年裁准再审,林金贵被羁押3116天后,终于在2017年4月间获释。
而全案由高雄高分院再审,并于今年8月间判处林金贵无罪。检方上诉最高法院,最高法院审理后,26日又撤销无罪判决,发回高雄高分院更审。
最高法院撤销理由中指出,林金贵姐姐提出的理发照片,是否即为2007年3月前理发照片,颇有疑义;另外高雄荣总对林金贵的头发所作的鉴定报告,也有必要重新调查。而无罪判决根据Google地图网站网页资料,计算由案发现场至当时林金贵提出的台南县佳里镇不再场证明,需耗时约1小时23分钟,却不采信员警自行开车算出的50几分钟,这部分最高法院认为有必要再调查。另外林金贵监所中舍房的欧阳榕与另2名犯人,均表示曾听过林金贵转述本案作案经过,有必要重新调查相关人的供词,故撤销发回更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