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死国小校队学童 教练&助理无罪撤销…改判过失杀人可缓刑
▲苏姓学童参加排球校队集训期间中暑身亡,教练与助理无罪遭撤销。(示意图/AVC提供)
高雄茄萣区成功国小曾在2015年时,发生排球校队学童训练「操过头」死亡案件,张姓教练与顾姓助理在遭到起诉,却在一审时获判无罪,检方不服再提上诉,高雄高分院审理后在30日撤销原判,改判张姓教练与顾姓助理依涉犯过失致死罪,各判3个月、2个月有期徒刑,可易科罚金并谕知缓刑2年,全案仍可上诉。
判决书指出,苏姓学童为茄萣区成功国小排球校队队员,却在2015年时为参加9月份永信杯,到校参加7月6日至8月28日,为期近2个月赛前训练,但苏姓学童却在8月19日上午的训练时,向张、顾2人表示「头晕、身体不舒服」,但2人却未顾及当时室外温度已属极度警戒范围,若在此环境下长时间暴露或过度运动,极有可能导致热衰竭或肌肉痉挛,但张姓教练不听苏童求救,仍执意要在室外照常进行传接球训练。
张姓教练随后便指示顾姓助理将全体男性队员带到活动中心2楼进行并步训练,并要在限定秒数内完成,否则就要重新训练,但苏童因体力不支无法达标,但顾姓助理仍未察觉到苏童体力无法负荷,仍要他绕着活动中心跑一圈,没想到苏童尚未跑完便告知张、顾2人头晕身体不适后随即昏倒,随后救护车将他送往台南市立医院急救,后续又转往成大医院,但苏童仍在21日不治身亡。
雄检事后将张、顾2人起诉,但一审时却又获判无罪,检方不服再提上诉,高雄高分院审里时,2人都对操练苏童过头的举止坦承不讳,且有成医的诊断证明书及死亡证明,函请台大医院认定后,定调「因中暑导致多重器官衰竭而死亡,死因和排球训练处置有关连性」,合议庭也因此认定苏童死亡与张顾2人有直接的因果关系,改判2人涉犯过失致死罪,分处有期徒刑3月、2月,可易科罚金,又因顾及已向家属道歉,且犯后态度尚可,在侦查程序中已知所警惕,宣告2人缓刑2年,全案仍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