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豹潭6死意外 女领队过失致死判2年 获缓刑原因曝光

法院经审结,因苏女表示愿赔偿6人共600万获和解,一审判刑2年,缓刑5年。全案可上诉。(资料照)

新北市双溪区虎豹潭去年10月发生由苏姓女子带队的「大方自然体验营」遇到大雨河水暴涨,2大人、4小孩遭冲走溺毙,检方认为苏女明知水位逐渐上涨仍持续前行,依过失致死罪起诉;法院今(17)审结,因苏女表示愿赔偿6人共600万获和解,一审判刑2年,缓刑5年。全案可上诉。

苏女去年10月16日带领「大方自然体验营」一行31人到虎豹潭出游,途中遇到大雨,众人在通过梳子坝时,2名大人、4名小孩遭湍急溪水冲走不幸殒命。检方认为,苏女在事发当天明知当天气候不佳,且当地可能出现山洪暴发的情况下,仍坚持带领体验营出发,而她眼见水位逐渐上涨且水势湍急,还持续带队前行,直到下午4时许才折返。

检方认为苏女一再错失主动避免意外发生的时机,再加上未尽其身为领队注意安全的义务,9日依刑法过失致死罪提起公诉;而举办体验营的「天大地方自然公司」的张姓负责人及涂姓股东,检察官认为,没有证据能够证明2人应为当天发生的意外负起过失致死的责任,将2人处分不起诉。

苏女在今年8月11日首次开庭时表示愿意赔偿6人共600万元赔偿金,盼能获得和解,法官今审结,依过失致死罪判刑2年,缓刑5年。全案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