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银经营权案最高法院发回更审 财政部占上风:感谢
彰银经营权官司,台新金指财政部违约,导致丧失彰银的经营权,高院二审判决,台新金为最大股东时,财政部应支持台新指派过半董事,案经上诉,最高法院判发回更审。
最高法院的判决,显示财政部暂时占上风,财政部长苏建荣今日回应,平常心看待。最高法院判发回更审,显示要重新判决,这场官司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
苏建荣表示,根据法院判决解读是,台新金原来认定是一般契约,但是法院认定,这个契约是不存在,即使是表决权拘束契约,也有一定的范围和合理的时间。目前已经13年,这个是否违反公序良俗与违反公司治理,最高法院认定二审的判决不是很合理,财政部认为「感谢」。
高等法院二审判决,确认财政部与台新金间「在财政部持有彰化银行之股份未出售前,且其仍为彰化银行最大股东期间(者),财政部应支持其指派之代表人当选彰化银行全体董事席次过半数之普董席次」契约关系存在。
财政部次长阮清华解释,原本财政部是主张没有契约关系、台新金则是主张一般契约,而最高法院则认为,该契约是表决权拘束契约,不过该契约是否应该存在这么久,至今已经13年,股权与表决权之间长期分离,是否违反公序良俗、公司治理则是有疑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