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财部:彰银经营权争议调解中 吁勿对外发声

媒体报导财政部与台新金控和解一案,财政部说明如下:

一、关于财政部与台新金控就彰银经营权之争议案,原系属于最高法院审理中,嗣依最高法院建议,双方同意由最高法院进行调解。

二、台新金控于一定期间内释出全数彰银股权,系该公司对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承诺事项,原应由台新金控履行该承诺,并非财政部之义务,惟财政部为促成调解成立,乃基于协助立场,积极洽商潜在买方承接台新金控转让之彰银股权,并就承受价格及数量等,研提务实可行方案,期达成调解,解决双方长期之争议,已充分展现财政部之善意及努力。

三、财政部表示,调解过程均尊重调解委员之职权行使,秉最大诚意及善意,遵照其指示,积极研提可行方案,惟和解条件如价格、数量等,仍宜符合交易实务、市场行情,并考量潜在买方承接能量,以公平、合理,且可受公评之条件办理。

四、有关报载调解双方达成多数共识,及所谓执政高层希望尽快和解落幕,因此财政部有压力一节,财政部说明,目前该案仍在最高法院调解中,财政部未感受到任何压力,关于报载的价格和数量,并未定案,财政部愿意在调解委员下秉持善意协助台新金控释股,但最后仍要考量潜在投资人意愿办理。

五、财政部呼吁,目前正遵循最高法院调解程序,在调解过程中,请双方共同尊重调解委员职权,勿再对外出现任何调解中资讯,避免造成误解,且建议台新金控仍需履行其对金管会承诺,方有机会促成本案圆满落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