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银经营权之争!高院更一审判台新金胜 财政部:一定会提上诉

高院一审今天宣判财政部应依约支持台新金取得彰银经营权。(示意图记者吴静君摄)

记者纪佳妘/台北报导

台新金控(2887)与财政部缠斗多年的彰银案,高院更一审今(21)日宣判,见解与二审相同,仍判财政部应依约支持台新金取得彰银经营权;财政部官员对此表示,目前仍在看法院的判决主文,稍晚会对外说明,强调「一定会提上诉」。

台新金控于2005年砸逾365亿元,标下彰银22.5%股权后,也取得彰银经营权,但财政部因一起并购案,为维护公股权益,2014年第24届彰银董事会改选中不再支持,台新金因而失去经营权,认为财政部违反双方契约内容,因此向法院提起诉讼,并求偿165亿元。

去年高等法院二审判财政部应支持依约支持台新金控取得彰银经营权,如今高院更一审判决,与二审维持相同。财政部官员对此表示,由于法院判决才刚下来,目前先看判决主文,至于契约是否存在、是否履行,需待看全貌后才能对外回应。

至于是否上诉?财政部官员强调,这是当然的,「一定会提上诉」,目前仍再细看判决主文,预计稍晚会对外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