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前不处理婚姻平权 民进党下一步怎么修看这里!

民进党立委尤美女婚姻平权。(图/翻摄自尤美女脸书

记者陶本和、欧昶廷台北报导

司法大法官于2017年5月24日公布释字第748号解释,宣告立法机关必须在2年之内完成相关修法;在此同时,2018年底公投案,又出现爱家公投、同婚公投对垒,到底民进党政府在婚姻平权的态度为何,也受到各界的关注。

根据大法官第748号解释,宣布现行民法婚姻章之规定未能使同性伴侣建立具亲密性及排他之永久结合关系,违反了宪法所保障婚姻自由平等权。另外,此号释字也宣告立法机关必须于释字公布之日起的两年内完成相关修法,否则同性伴侣在2019年5月24日后便可依据民法婚姻章之规定,向户政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在此同时,2018年初,公投法修正降低了公投门槛后,下一代幸福联盟针对民法的婚姻定义、同性婚姻与同志教育提出三项公投提案;相对而言,挺同团体也随即发起两项反制的公投提案,呈现正反两方对峙的状态

在立法院的立法进度方面,在2016年10月份提案,立委尤美女、许毓仁时代力量都有提版本,在11月份通过一读,进入司法法制委员会,而在11月17日,进行第一次排案审查,不过因为程序上有异议,最后只进行答询

到了2016年12月26日,第二次排案审查,修正后两案送交朝野协商,在协商前有其他版本则并案审查,而立法进度也就此停滞不前。

不过,由于大法官在2017年5月24日,宣布现行《民法》未保障同性婚姻自由及平等权违宪,因此要求行政、立法机关两年内完成相关法律之修正或制定,保障同性婚姻权利

但是因为立法院至今也都未排审法案,加上碰到2018年底的九合一选战,时机敏感,民进党立法院党团也已经决议,在选前暂不处理此一议题

▲民进党团总召柯建铭。(图/记者林敬旻摄)

对此一议题,民进党立法院党团总召柯建铭表示,党团成员每一个人都赞成婚姻平权,只是修民法或立专法问题;而柯建铭的态度也很明确,就立法的角度而言,修民法动辄有太多法案需要修正,因此倾向立专法。

按照公投法第三十条规定,11月24日公投完后三个月内,政府必须研拟相关法律,明年5月24日前就会有个态度。同婚公投方也喊出,如果挺同公投过了,那民法就过了;反同方过了,就是专法,如果这两个都没过的话,就会回到原点

有民进党立委表示,内部消息是,民法是不被列入考虑的,他们往专法方向在走,如果爱家公投、同婚公投都没有过,就还有空间,民法版本还是会被列入选项,可望复活,或是复活后再做调整。调整的部分可能是,婚姻部分在民法,子女收养部分另外立专法,人工生殖是不是也能放进来,这部分有很大的空间谈。

民进党立委指出,也还有一种情况就是说,民法专法都谈不成,等2019年5月24日后便可依据民法婚姻章之规定,向户政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可是将来会留下一堆问题,将来还是要来修法,就是要第二段修法,「那个反弹还是会到2020年总统选举,民进党要不要承担这个反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