暐瀚观点/把「民进党」换成「国民党」看看?

▲立法院社福卫环、经济委员会20日联席审查劳基法「一例一休」案,罢占主席台一整天的徐永明被架离时,口中不断大喊:「我们可以做得比张庆忠好!」。(图/翻摄自徐永明脸书

看到时代力量总召徐永明,苦撑着不喝水、不上厕所硬站11个小时之后,依旧被民进党立委强行架离委员会,内心,百感交集

因为这起事件,无论衍生出的「邱议莹太阳花崩溃事件」也好,或「徐永明之覆议附议不是复议」也罢,甚至是《自由时报》后续加码的「立院议事处打脸徐永明」的报导,都只是纠纷枝节。真正的重点,不在「你对我错」,或「谁对谁错」,重点在于,台湾究竟是民主,还是民粹?

细节都先不说,只说一个大原则。一件事情,如果别人做了,你觉得不行,而且是拚了命的要阻止对方,改天换成自己,却做得自自然然,轻松写意,而且毫无罪恶感?这是你的问题,还是别人的问题?

徐永明主张「复议权」,也就是在院会投票支持一读付委的60位民进党立委,有权在付委之后两个星期「重新思考」,也许后来发觉决定错误,也许事后想要改变。

这个「复议权」是给「投赞成票」的立委保留的安全控阀,以免一次投票,遗憾终身。执行的方法是,如果有立委提案反对自己「之前的决定」,并找到20位当初也投赞成票的立委连署「复议」,就能将案子退回院会。

由于民进党目前立委占有多数,任何执意要过的法案,在立院终究没人可以挡得住,这是事实。挡不住归挡不住,按照议事规则,付委之后的「两周冷静期」还是有的。

上周五付委,这周一就排案,开始在委员会排案审查,说好的两周「复议冷静期」,消失了。讲白了,两个礼拜过去,以民进党的多数,这案子在委员会,终究会过,有没有挡这两个礼拜,根本无关痛痒。然而,大势虽不可逆,程序却不可夺,既然民进党尚有林淑芬、江永昌两立委未签「不复议同意书」,那为何要在两周期满之前「强渡关山」排案?为什么要昨是今非?

2014年「太阳花」强挡服贸,使得服贸被迫退回委员会,重新审查。当时立法院长王金平将7个版本草案通通付委。隔周国民党立委张庆忠打算排案,民进党团立刻提出「复议」,主张「冷静期」未过,委员会不得排案(新闻回顾)。

▲徐永明因不满《劳基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付委的不正当性,一人「独战」所有立委,更与民进党立委爆发口角,只为了捍卫程序正义。(图/记者杨佳颖摄)

有没有很熟悉?这就是徐永明死撑在发言台上,拚着不吃不喝也要杯葛的「程序正义」。当年知道要「复议」的民进党,现在却不准别人有权「复议」,这个民进党,还是当年的民进党吗?

再说一次,即使多等两星期,让「复议」期过去,这个赖揆下令要过的劳基法修正案依旧会过,万无一失。螳臂挡车,终究无法阻止车过,但螳螂举臂,那是态度,那是国会议员应该要有的态度。

民进党总召柯建铭说,两位绿委没签「不复议同意书」,那是绿营家务事技术上只剩两人没签,不可能达到20人的「复议门槛」,所以形同「无需等待复议」。尽管「技术上」不可能,但在江永昌与林淑芬放弃权利之前,这段期间依旧拥有「提出复议」的权力,没人可以剥夺。

如果只因为是少数,因为「技术上不可能」,就可以直接忽略,那2008年国民党立委人数多达81席,2016年民进党立委席次也达到68席,这样的明显过半,是不是也可以直接宣布那届的立院4年任期内,所有的法案都是多数党提出就算三读过关?反正「技术上」,席次过半的政党所提出的案子,不可能不通过,不是吗?

这就是为什么当徐永明最后被架离委员会的时候,口中不断念念有词:「我们可以做得比张庆忠好!」的原因。

我常常说:「不问蓝绿,只求是非。」但万一是非真的难分的时候,不妨反过来,问问蓝绿。

把现在民进党所做的每件事情,主词都换成国民党看看。比如说:「国民党强推劳基法修正案,取消7休1,遭批图利财团」、「国民党挟多数、院会闯关付委」、「国民党立委无视复议权,将徐永明架离委员会」。

当你把「民进党」通通换成「国民党」之后,这些事到底该不该做?答案自会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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