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警包庇电玩业者一度无罪 更三审从轻改判8年
高雄高分院。(本报资料照)
前高雄市凤山分局文山派出所警员巫文利涉嫌包庇电玩案,官司历经多年缠讼,一、二审均被依贪污治罪条例,判处徒刑17年,他不服上诉最高法院撤销发回重审,高雄高分院更一审大逆转,改判无罪后,换检方不服上诉,发回重审结果,更二审又改判17年,更三审改轻判8年,可上诉。
据了解,前文山派出所警员巫文利等人,于2012年7月起至2015年10月,涉嫌以通风报信等方式,包庇高雄市凤山区共9家赌博电玩业者,规避警方临检、查缉行动。陈等人涉嫌收受业者308万元,其中巫员得款共80万元。案经高雄市调处、廉政署等单位查获移送法办。
高雄地院、高雄高分院依贪渎罪,判处巫员徒刑17年,他不服上诉最高法院撤销发回后,高雄高分院更一审调查,巫涉嫌收贿期间,并无与业者电话通联,不能仅凭业者等人片面指证,就认定他有罪,因此改判无罪。
二审检察官不服上诉,经最高法院发回,由更二审合议庭重新开庭,根据秘密证人和相关证人等指证,及扣案卷证等资料显示,认定巫员有收贿犯行,但仍然维持地院刑度。全案再上诉,更三审于22日宣判,改轻判8年,褫夺公权3年,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