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包庇赌博电玩!按月收贿「开名车」 高雄3警最重判18年
▲高市官警集体收贿包庇赌博电玩、一审遭重判。示意图与本案无关。(图/资料照)
高市官警涉收贿包庇电玩业案16日一审宣判,法官认定前高市警局维新小组督察员蔡景德(已退休)、小港分局交通组长齐德清(停职中)及仁武分局巡官林霙璋(停职中),接受仁武地区电玩业者按月贿赂,不法所得超过600万,因此依违背职务收贿罪重判蔡18年6月,并科罚金800万元、齐12年、林15年2月,全案可上诉。
判决书指出,2015年1月接获检举情资,发现仁武、凤山及林园3个分局员警疑似收贿,都以按月透过白手套亲自或以不同管道转交,收受高雄市大树、仁武、鸟松、大社等区,共27家赌博电玩业者贿款。
此外,蔡景德收贿时间自2012年12月至2013年10月,按月计算共11次,每次收贿金额63万,总计693万;齐德清自2012年7月至2013年4月,共10次,每次收贿11到12万,所得共111万;林霙璋自2015年2月至10月,共9次,每次收8到11万,共计87万元。
法官审理后,认为蔡景德开名车,且投资与薪水数目相当的基金,却又无法清楚交代现金来源,检视其他证物因此依违背职务收贿罪重判蔡18年6个月有期徒刑,并科罚金800万元、齐12年、林15年2个月,全案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