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电子烟「只凭WHO」全面禁止 盼设定「购买标准」

▲愈来愈多国家电子烟纳入法规管制,且务实发展电子烟产业。(图/达志影像美联社)。

文/王郁扬

电子烟(电子雾化器产品从2004年问世至今,已经14年的时间台湾尚无明确针对电子烟的管辖法律,对产品品质、尼古丁含量销售管道使用者监控也缺乏,造成台湾电子烟业者无所适从,同时也导致不良业者危害儿少的健康。先前国健署公布的新闻稿,提到美国FDA针对电子烟的报告,我不禁纳闷,「美国FDA已表示将在2022年确定电子烟政策,因此美国目前正在进行电子烟相关研究,台湾电子烟主管机关却不需进行电子烟相关研究,只凭WHO(世界卫生组织)的电子烟建议报告,便提案全面禁止、制造、贩售电子烟,政府如此便宜行事且草率的立法,是我们国民乐见的结果吗?」身为WHO会员国纽西兰英国国内专家进行电子烟研究后,认定电子烟伤害较小、可协助烟民停止抽纸烟,并可望加速达成无烟国家的目标。其相关报告也都公告在该国政府官网上,期盼台湾政府应跟上国际管理电子烟的脚步,尽快进行我国电子烟相关研究,再确定是否开放管理电子烟。本会强烈建议国健署应先颁布全国性行政命令,比照新竹市电子烟自治条例,「禁止贩售电子烟相关产品给未满18岁民众及禁止未满18岁民众使用及持有电子烟」,已达保护青少年且让成年吸烟人士有替烟产品的选择,降低烟害,改善烟民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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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郁扬,台湾电子烟产业发展协会秘书长。以上为个人言论,不代表本网立场。88 论坛欢迎更多声音与讨论,来稿请寄editor88@ettoday.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