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图利审16年!前三峡镇镇长54罪判6年 继续延长境管

前三峡镇镇长陈佳烜图利54罪判囚6年,法官裁定延长境管(示意图,达志影像)

改制前的台北县三峡镇前镇长陈佳烜在2008年遭起诉,办理镇公所旅游采购案时图利旅行社,台湾高等法院更二审依54个图利罪将他判刑6月,上诉后,最高法院审理中,本案争讼逾15年,更二审认定有必要性,裁定从7月29日对他延长限制出境、出海8个月,可抗告。

陈辩称,他从2008年10月15日经新北地院裁定限制出境、出海以来,已遭限制出境、出海逾15年以上,且他已缴纳100万元保证金,开庭无一未到,另他年事已高,无财产及谋生能力,至亲亦均在台湾,断无出国不归可能,应无继续限制出境、出海之必要性。

更二审认为,他固已缴纳高额保证金,之前亦均能遵期到庭,但难遽认其「嗣后」必无逃匿以规避审判及执行之可能,经综合审酌司法权之有效行使、他的权利受限制之程度、本案犯罪情节与所涉罪刑轻重等,裁定7月29日起,延长限制出境、出海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