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小买夹娃娃机涉图利 校长更一审判3年2月

屏东某国小王姓前校长王英明采购夹娃娃机,却被控违反采购程序,一审判4年,二审依违反商业会计法判6月,全案经最高法院撤销发回,更一审逆转,认定王触犯对主管事务图利罪,判3年2月,褫夺公权2年。可上诉。(本报资料照片)

屏东市某国小王姓前校长,为鼓励学生争取荣誉,替学校采购夹娃娃机却被控涉贪。一审屏东地院依利用职务机会诈取财物罪,判有期徒刑4年,二审逆转改依商业会计法判刑6月,全案经最高法院撤销发回,更一审认定触犯对主管事务图利罪,判3年2月,褫夺公权2年,可上诉。

判决指出,2017年该校获得9万5000元办理「改善教学环境设备-购买体育探索教学器材」采购案,王姓校长指示体育卫生组长向洪姓厂商采购夹娃娃机、棒球九宫格等商品,因当时夹娃娃机到货慢,王姓校长另到夜市以1万元购买2部旧夹娃娃机,再请洪姓厂商以3万7000元单据核销。

夹娃娃机运抵学校后,洪姓厂商将1万2000元的费用交给王,因中古机太旧,又另请业者贴新皮,向家长会请款,有主任曾质疑贴皮费怎会用家长会经费支出,于是,王又请洪姓厂商交1万3000元贴皮费给家长会,还要求签署购买变更协议书,并交5000元予王姓校长。审计部抽查该校财务收支,发现有不法情事,整起案件曝光。

屏东地院审理时,王称夹娃娃机是吸引学生争取荣誉,还改成「每夹必中」,相关费用都用于夹娃娃机上,法官依利用职务诈取财物罪判刑4年,褫夺公权2年;二审高雄高分院则依商业会计法论罪,改判6月,得易科罚金。

案经最高法院撤销发回,高雄高分院更一审认为,王与厂商填制不实统一发票,明知违背政府采购相关法令及地方自治规则,直接图利自己及厂商,使自己获得不法利益3055元,厂商获得不法利益7000元犯罪事实。因此依对主管事务图利罪判王姓校长3年2月徒刑,褫夺公权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