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者受罚!学校外100公尺禁设夹娃娃机

苗栗县自助选物贩卖事业管理自治条例,1日在议会三读通过,未来高中职以下学校100公尺内,不得设立夹娃娃店家。(何冠娴摄

苗栗县自助选物贩卖事业管理自治条例,1日在议会三读通过,未来高中职以下学校100公尺内,不得设立夹娃娃机店家。(何冠娴摄)

苗栗县夹娃娃机店面林立,为有效管理业者与店家,苗栗县政府拟定「自助选物贩卖事业管理自治条例」,1日在苗栗县议会三读通过。

县府担心夹娃娃机以公然展售违禁物品情趣商品吸引客源影响青少年身心发展,去年联合警察等单位,加强稽查取缔,并研拟自助选物贩卖事业管理自治条例草案,要让业者有所依循。

县府工商发展处长黄智群表示,县内夹娃娃专营店面190家、兼营90家,为有效管理,并保护学童、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透过自治条例的明确规范,要求业者遵守相关规定,让自助选物贩卖事业能以健康方式经营

黄智群说明,自助选物贩卖事业管理自治条例送进议会讨论沟通,并将夹娃娃机店面距离学校的规范从50公尺,增加到100公尺。条例明确规范,设置点的主要出入口应临接宽度6公尺以上道路,并应距离高中职以下学校100公尺以上,违者勒令停业,若持续经营可罚款2万以上10万元以下罚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