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拉松女模莫允雯控前公司 讨回16万血汗钱

马拉松女模莫允雯合约官司胜诉,讨回血汗钱

东森新闻记者陈宜宜徐伟斌台北报导

去年替台北国际马拉松拍摄广告而爆红的女模莫允雯,她指控经纪公司3年前与她签约时,约定所得酬金由公司分3成,她分7成,但事后对方没主动提供酬劳明细,双方对簿公堂;她15日获得胜诉,拿回之前演出酬劳16万元。

「睡觉前做了最勇敢的事,啊……该跑马拉松了!」去年因为拍了富邦台北马拉松广告,让小模莫允雯(Christina)一夕爆红,26岁的她是混血儿平面模特儿出生,靠着拍马拉松广告翻红,活动代言接不完,一夕间成为广告新宠儿。因为身材丰满,她还击败杨谨华,抢得知名内衣品牌代言。

不过,莫允雯走红前和签约的经纪公司有官司纠纷,她指控前经纪公司新讯国际在2010年10月签约时,双方约定所得酬金三、七分,公司拿三成,她分七成,但事后对方打迷糊仗,不主动提供酬劳明细。

去年12月她发存证信函要求解约,提告追讨22万元酬劳,前经纪公司否认指控,还反指她不接受安排演出,双方对簿公堂,台北地院法官认定莫允雯胜诉,可拿回16万元演出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