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15年二审减轻剩8年!落跑朱国荣龙邦炒股案二审轻判遭撤销

▲朱国荣在龙邦炒股案获得轻判,最高法院撤销发回更审。(图/记者吴铭峰摄)

记者吴铭峰/台北报导

因多起案件遭重判的国宝团总裁朱国荣,在2011至2013年间,2度利用人头户炒作「龙邦国际兴业」股票与权证,先炒高股价后,再倒货给国宝人寿,坑杀散户。一审重判15年,但今年3月高等法院二审却轻判8年。案经上诉,最高法院认为二审判决有诸多矛盾,11日撤销原判,发回更审。

朱国荣因为本案遭判刑,另外也涉及中信国宝弊案,在该起案件中,他趁着2014年间中信金控旗下的中信人寿打算并购国宝集团中的台湾人寿时,借机炒作相关股票,高院二审改认定朱国荣犯5项炒股罪,犯罪所得高达1亿8036万余元,判处有期徒刑16年。案件目前也上诉最高法院审理中。

这两起案件让朱国荣坐立难安,今年三月间先是龙邦炒股案轻判8年、四月间则是中信国宝案重判16年。最后朱国荣放弃五亿元保金,在今年9月间弃保潜逃,高等法院已经对他发布通缉,时效到2053年为止。此外,司法院也为此补破网,通令各级法院提高对科技监控的使用率,避免此类重大金融犯罪被告落跑。

而这次最高法院撤销发回的龙邦炒股案,检方起诉指出,朱国荣在2011年12月1日至2012年2月底间,利用13个人头户开立的31个证券帐户,以大量相对成交、连续高价买进的手法,将龙邦股价从10.25元炒高到13.85元,上涨3.6元,涨幅达35.12%,朱国荣借此获利达6千2百余万元。之后他又进行第二波炒作,在2012年11月到2013年2月间,再以17个人头帐户,炒作「龙邦认购权证」,以相对成交、连续高买等方式,在3个月内将每股19.1元,炒高到每股34元,总计他在这波炒作中大赚5亿7千4百余万元。一审法院认定朱国荣在2波炒作下,不法获利超过6.3亿元,重判有期徒刑15年。

不过二审改认定朱国荣获利不到1亿元,因此改判有期徒刑8年。案经上诉,最高法院认为二审论理矛盾,因此11日撤销原判,发回更审,预计朱国荣的刑度还会再加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