肯亚案二审 台主嫌维持原判15年

2016年4月13日,45名肯亚诈骗台湾犯罪嫌疑人遣返大陆。(新华社资料照片

肯亚诈骗案28日二审宣判驳回上诉。图为台湾犯罪嫌疑人遣返大陆受审。(新华社资料照片)

肯亚跨境电信诈骗案28日进行二审宣判,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官方微信消息指出,法院依法张凯闵、张家祥等特大跨境电信诈骗等三案,分别裁定驳回上诉,维持15年原判。对此,陆委会呼吁,对台籍被告的各项司法权益应给予保障,将持续关注后续发展,也会提供家属必要的协助。

据了解,该案涉及85名被告人,其中有44名被告人为台湾居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于2017年4月依法提起公诉。

同年12月21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对张凯闵、林金德等85人作出一审宣判,张、林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韩刚、张家祥、徐伟伦等83人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4年至1年9个月不等刑罚,剥夺政治权利罚金

一审宣判后,共有66名被告人提出上诉,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据各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危害程度,依法作出一审判决,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及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故依法裁定驳回张凯闵案等31人、张家祥案等32人的上诉,维持原判

面对陆方判决,陆委会表示,在自由、民主法治国家中,司法人权的维护至为重要,每一个案件犯罪事实与证据都应当被充分且完整的调查,确实履践正当法律程序并综合考量人权保障、比例原则等各方面因素之后进行的裁判,这样的判决结果才能让外界信服

陆委会指出,对跨境电信诈骗犯罪处理,政府一贯主张应将相关涉案国人带回台湾依法侦查、审判,透过各方合作,才能完备犯罪证据资料的搜整,进而彻底打击跨境电信诈骗犯罪、瓦解犯罪集团

陆委会表示,陆方强押我民众中国大陆,甚至拒绝家属赴陆探视、单方进行调查与审判的种种作为,不仅造成跨境电信诈骗案件迟迟无法有效根绝,更严重侵害我国人的权益,突显两岸在打击犯罪与追求人权价值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