肯亚诈骗二审宣判 北京高院驳回上诉:台湾主嫌维持原判15年
肯亚电信诈骗案的44名台湾嫌犯2016年被送到大陆受审,北京法院2017年12月一审宣判,主嫌张凯闵、林金德一审被判15年有期徒刑,其他人被判14年至1年9个月不等刑罚。此案一审宣判后,非常多人提出上诉,北京市高院审理后于今日进行二审宣判,分别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及准予撤回上诉。
根据《京法网事》报导,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于2017年4月将案件依法提起公诉,在12月21日对张凯闵、林金德等85人(其中44名为台湾人)特大跨境电信诈骗案作出一审宣判,其中主嫌张凯闵、林金德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韩刚、张家祥、徐伟伦等83人判处有期徒刑14年至1年9个月不等刑罚,并处剥夺政治权利及罚金。
一审宣判后,共有66名被告人提出上诉。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根据各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法作出一审判决,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及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故依法裁定驳回张凯闵案等31人、张家祥案等32人的上诉,维持原判。徐伟伦诈骗案中3人提出上诉,后又撤回上诉,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准予撤诉。
国台办发言人安峰山28日也在例行记者会上谈及此事,他强调,大陆方面将跨境电信诈骗犯罪分子绳之以法,受到两岸同胞的充分肯定和认同,也得到了国际社会的理解和支持,「我们将继续本着有利于打击犯罪、有利于维护司法公正、有利于保护被害人权益的立场,依法惩治电信诈骗犯罪,绝不容许任何的犯罪分子逍遥法外。」